陈秋芬:“给了两千块钱。”
十几年前,也就是六几年的时候,两千块钱那是非常大的额数了。
“我不是不来看你,是她说,我拿钱了之后,就不能来看你,免得你伤心难过。”
“我忘记了。她是说给我两千块钱,实际上只给了一千,说她手上没有那么多钱,回去之后再把钱送过来。”
“我们等了好久好久,都没有等到她送钱过来,就去城里找她。”
“最后,她搬家了,根本就没有想过拿钱给我们。是他们欺骗了我们。”
陈秋芬没有一句提买卖孩童的事情,但话里的意思,就是在卖孩子。
李轻媚:“所以,你们还是卖掉我了。不是吗。”
“你们不应该坐牢吗?”
一两千的数额,在当时是非常大的一笔钱。
送一个孩子给别人,到手一两千,不是卖孩子是什么?
说的话倒是好听,说是看到他们家太穷,给钱接济一下。
实际是拿孩子做交换,这性质就变了。
张美林盯着陈秋芬,一张脸都气到扭曲了。
怎么会有这么蠢笨的人?
她都说了给她钱了,陈秋芬怎么就反应不过来?
再说了,她也不稀罕陈秋芬的那些钱啊。
从一个穷乡僻壤出来的这村妇,能有什么钱?
“你们几人跟我们回警察局一趟,录口供。”
领头的警察开口了。
原本这个事情已经结束,陈秋芬可以拿五千块钱回家,过上美美的小日子。
哪里知道她这个人大嘴巴,非要把自己心里面不满给吐出来。
“我不去警察局,我还要跟我女儿相认呢。”
“我女儿就在这里,我这次进城就是为了找她的。”